伊汀赫伽德如是说

可魔鬼也不想无家可归啊.

初恋组《伊甸园》



主初恋组,混独伊,幼儿园文笔,给我的语文老师疯狂土下座谢罪!


(1)


7月31日  天气:晴


今天的天气很好,同我们来到这里的这几个月一样好——我忘记我们来这里多久了,大概是有几个月了吧。神圣罗马……不对,是路弗斯说,如果怕忘记的话,那就记下来吧。所以我记下来了。


几个月前的一天了,路弗斯突然回来了,他就在哪儿,站在我种着雏菊的篱笆外对我笑着说:“意大利,我回来了。”


我想过无数次路弗斯回来时是什么样的。是在一个晴朗的好天气,我穿着新买的衬衫出门,走前烤箱里正烤着蛋糕。我从卖花的美丽女孩那里拿到一束带着露水的蓝色矢车菊,回家插在餐桌的瓶里,这个时候蛋糕刚刚烤好,香味飘得很远。路弗斯会站在我家门口,我会淡然的对他说:“你看,我有烤好很多的蛋糕等你回来哦。”


也许是我想的太美好了太难实现,但是无论怎么说都不该是我灰头土脸的正在给花施肥,身上脏兮兮的,累了擦擦汗一抬头就看见路弗斯还是那件黑斗篷站在篱笆外笑着对我说话,而我却失礼的落荒而逃。


我把自己想的太成熟了,明明是被别人随便问了一句“你总会有初恋的吧?”就会难过的性格,却把自己想的那么处变不惊。


对了,是谁问的我呢?嗯……不记得了,那就不想了。


我跑回屋子里顺着门跌坐在地上,一时不知是哭还是笑。眼睛很涩,鼻子很酸,嘴角却忍不住的上扬。他回来了,那个说着最爱我的男孩回来了,人世间熙熙攘攘了好几百年,他终于舍得回来了。


我们可以活很久很久,几百年的时光现在让想起来有些模糊实在不清楚。但是我还记得路弗斯就够了,其他什么想不起来也无所谓了。


我把自己洗干净,换上新的衣服再出去。一时之间手脚都不听了使唤,我不敢看他,毕竟把人丢在外面是多么失礼的行为。


“嗨……神圣罗马,你……”他突然抱住了我,把我还想说的废话都扼杀在了喉咙里。他的手臂很有力,怀抱很温暖。我贪婪的回抱住他,他还在,心脏还在跳,他就在这儿,他迷路了这些年终于回来了。


“意大利,和我走吧。”


几百年前他也对我说过这句话,我却放开了他的手,然后就是几百年的别离。我常常想起我的手从他掌心中脱离时他指尖的温度,很冷,冷到骨子里的那种。我应该握住那只手啊,然后抱住他告诉他:“好。”那时却我没说出。但幸好兜兜转转了几百年,上天又给了我一次机会。


“好。”我听见我自己这样说。


于是我们逃了。


他似乎早就计划好了这场逃离,直接带我来到了这里。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白色的墙壁和蓝色的屋顶;院子里有我爱的雏菊和他爱的蓝色矢车菊;狗屋里有一只小狗,我们叫它“汪酱”,它喜欢望着天空发呆和追着自己尾巴;有很多的食物,后院也有足够的蔬菜和小麦,够我们食用很久。


我原本还是叫他神圣罗马,可他却说:“让我们作为人生活在这里不好吗?叫我的名字费里。”“路弗斯……”他吻在我的额头说:“我在。”


只是我们来的那一天,院子的那扇大木门就自己关上了,路弗斯说这样也好,那扇门又笨又重省着去关它了。不过那天起,每天都有敲门的声音响起,路弗斯说是讨厌的家伙叫我不用理会。可是天天敲总是让人在意,于是我尽量少出屋子听不见就好多了,若不是我刚刚打开窗子它刚好响起,我都快忘了这讨厌声音的存在了。


我现在应该很幸福,和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路弗斯在一起。可是我的心里却感觉缺了点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好了今天先写到这里吧,很晚了,路弗斯在叫我睡觉了。


评论(4)

热度(44)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